央廣網北京1月20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上午,北京大學起訴鄒恆甫名譽侵權案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復興路法庭開庭審理。歷時一年五個月,所謂“北大淫棍門”事件終於進入了庭審程序。
  事件經過
  2012年8月21日上午9點19分,經濟學家鄒恆甫發出微博:“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姦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鄒恆甫,北大淫棍太多。”
  8月24日 北京大學成立專門工作小組,負責處理此事。責成學校紀委監察室立即就鄒恆甫微博中所涉及的內容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認真的調查核實。
  8月27日 北大新聞中心舉行媒體通氣會,通報稱:調查組收到的電子郵件和電話中,沒有任何涉及“鄒恆甫微博”所述內容的舉報。
  8月29日 北大發佈第二次聲明,稱當天調查組接到鄒恆甫首次打來的電話,隨後又收到郵件,均未提供有關其微博爆料內容的具體證據。
  8月30日 鄒恆甫微博承認微博爆料“太誇大”。
  8月31日 北大發表第三次聲明,起訴鄒恆甫。北京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同樣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
  2013年12月16日,鄒恆甫準備赴美與家人團聚過聖誕節時,在機場意外獲知他被限制出境。法院回應,因應訴材料始終無法送達鄒恆甫,北大以他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為由提出邊控申請,法院依申請於當年8月19日就作出決定。
  2014年1月15日,法院組織雙方進行了證據交換。
  2014年1月20日,法庭交鋒。
  六大爭議焦點
  法庭上,合議庭總結此案六大爭議焦點,包括北京大學是否屬於享有名譽權的民事主體?鄒恆甫的言論是否是指向北大和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虛假陳述,誹謗、侮辱的情形?是否存在過錯?原告的社會評價是否因鄒恆甫的言論降低及其他損害後果?鄒恆甫言論是否屬於公民行使批評監督權利的範疇?雙方就此舉證質證,展開辯論。
  原告北京大學向法庭出示10份公證書:包括對涉案微博內容、相關評論、網友藉此事件發出的言論,以及媒體對此事的報道。證明鄒恆甫的言論給北大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證據顯示,2012年8月21日,鄒恆甫發出“除了鄒恆甫,北大淫棍太多。”等內容的微博,“截至2012年8月24日保全證據公證時,該侵權內容已經被轉發69601次,評論17812條。”北大還提到了雅虎網的一項調查。
  代理律師陰穎暉:題目叫《北大淫棍門,誰來證清白》,在新聞立場這塊兒,做了一個網民投票民意調查,相信這件事的的15112人,其中不相信的僅有276條,遠遠低於相信的數量。我們這份證據想證明的就是鄒恆甫的言論對北大造成了很嚴重的影響。
  被告方對原告方的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沒有異議,但是對關聯性提出異議。
  代理律師朱征夫:原告提交的證據均為被告發表的批評少數北大教授生活作風問題的微博言論,及相關評論的公證書,與原告主張的名譽侵權沒有法律上的關聯性。
  對此說法,北大一方給予反駁。
  陰穎暉:被告微博當中涉及到了所有院長、系主任以及教授,尤其是在第一條微博的最後一句話,“除了鄒恆甫,北大淫棍太多。”是直接地侵害了北大的合法權益,因為它把北大直接單獨指了出來。
  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代理人出示公證書,指出鄒恆甫微博中14個侵權點,及主要的7句話,包括稱夢桃源以女員工的肉體換生意火爆,開發票想開多少開多少,不僅亂而且臟,被告從來不敢進夢桃源的廁所等等。指出這些言論侵犯了夢桃源的名譽,造成營業額下降,事發時的68名女員工中65名選擇離開。
  代理律師王愛軍:由於其內容十分低俗,近乎下流,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壞的影響,直接導致公眾對夢桃源評價的降低,或與此相關的不恰當的猜想。
  鄒恆甫發這樣的微博有沒有證據?在回答審判長陳昶屹的詢問中,鄒恆甫代理律師表示,鄒恆甫曾去過20多次夢桃源餐廳,發微博後收到過舉報材料。
  審判長:被告,你方在微博中提到北大教授、院長將夢桃源漂亮服務員姦淫,或夢桃源生意火爆原因是因與北大教授淫亂,是否有具體的事實依據,親眼所見還是親耳所聞?或經過考證?
  朱征夫:被告親眼所見,也親耳所聞。
  審判長:有沒有具體的依據?
  朱征夫:這些言論我們已經向法庭提交了證據。
  審判長:還有其他證據嗎?
  朱征夫:其他證據有,我們不准備提供。
  對於發佈微博的原因,被告方回答:
  朱征夫:被告對少數教師的批評並不是為了損害北大名譽的目的,更沒有降低北大社會評價的主觀惡意,相反,被告是出於對當前高等教育和風氣的擔憂,希望通過網絡監督與批評的方式,幫助北大加強管理,形成好的師風學風。
  北大堅持訴求,請求法院判令鄒恆甫停止侵害、刪除微博,以公開、書面形式賠禮道歉。夢桃源公司認為,鄒恆甫試圖將其描繪成燈紅酒綠、聲色犬馬的場所與事實完全不符,也要求對方刪除微博、公開道歉。雖然都沒有提出額外的經濟賠償,但都表示,不意味著以後不提起經濟索賠,甚至刑事訴訟。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北大告鄒恆甫侵犯名譽權案開庭 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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